【思政】2024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申请通知
发布时间:2024-10-21   访问次数:10   作者:

各位研究生

根据《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励条例》(校研〔202426号文)的文件规定,现开展2024年优秀学生等荣誉类奖项的评选工作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奖项、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

(一)本次评选的奖项有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优秀三助工作奖、优秀社会工作奖、先进集体;

(二)各奖项评审条件及奖励比例详见《奖励条例》文件规定。

、申请流程

(一)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27

(二)请同学们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,在“奖学金申请”模块,选择奖项后据实填写各类申报信息,打印出系统生成的《申请表》并附证明材料申请表中所填写的科研成果、竞赛等都需要附上证明材料),经导师签字确认同意后,于102814:00-16:00交至实验一楼小会议室。只有系统申请,没有递交纸质材料,视为放弃申请。

研究生科研成果简要规范如下:

1)学术论文,须以“华东理工大学”为第一署名单位,且本人作为第一作者,或导师为第一作者、本人为第二作者;已发表的论文只需提供论文的首页复印件(导师签字确认);已录用论文需提供录用函、论文的首页复印件(两者导师都要签字确认);并列第一作者的情况需要注明;

2)专利,至少公开,并提供有名字的一页(导师签字确认)

3)科研成果须是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内取得;

4)曾作为获奖依据的成果,不能再申请同类奖项时重复使用。如已用于获得过优秀学生的科研成果、竞赛等,不能再次使用该成果申请优秀学生。

(三)使用学院评奖名额的学生由学院负责评审,使用学校评奖名额的学生由研究生院(研工部)负责评审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(一)各奖项每学年评选一次,可通过学校(职能部门)或学院两个渠道之一进行申请,各级组织对参评个人和集体严格要求,宁缺毋滥。

(二)每学年优秀学生与优秀学生干部不可同时参评,优秀三助工作奖与优秀社会工作奖不可同时参评。

(三)各学院在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中,推荐不少于15%的先进典型,填写相应的推荐表及汇总表,样表另发。

(四)各学院在已评选的先进集体中,推荐一定数量的班级参加先进集体标兵评选,具体通知另发。

(五)各学院组织好获评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的经验分享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力量。优秀个人、先进集体典型事迹将择优在华理研究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推送宣传。